南京一位消费者购买商品房,上午谈妥价格,下午开发商将房价每平方米涨了1200元……
面对房价不断攀升,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房价的文件,规定商品房由政府核价,不准随意涨价,严查违规,在全国首开了地方政府直接干预商品房价格的先例。
南京首开地方政府直接干预房价的举措,在社会上引起如此之大的反响和争议,这恐怕是政策制订者始料未及的。
对此举措,正、反两方针锋相对的态度也令人咋舌。
赞成者认为:南京市物价局是依法行政。政府对于关系公众群体普通住宅的价格管理干预是应当和必要的,政府这次对房市的干预是关注民生的务实之举。
房地产的暴利已严重侵害人民的基本生存权利,政府应采取相应的措施,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。
反对者表示: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,房地产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,应该由市场自由调节,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干预房价有越权之嫌。
上述观点也引起了法学界的深思,南京大学、江苏省法学会诸多法学专家提出,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文件直接干预房价,以政府的力量当然可以迫使失控的市场就范。不过,这一政策也备受利益集团的暗中抵制。而且从长远来看,在缺乏明晰法律界限的情况下,政府干预价格容易打扰市场自发秩序,从而授人以柄。
因此,这个时候政府对交易公正的维护、对市场暴利的打击,尤其需要获得坚实的法律支持与法律规范———国家应该出台《反暴利法》来遏制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暴利行为。
2006年底,由媒体调查评选出的中国十大暴利行业“闪亮登场”:房地产业再次“荣登榜首”。引人关注的是,在连续五年发布的《中国十大暴利行业》中,中国房地产业四次占据首位。
与此同时,作为社会中的一员,我们每个人几乎无时无刻不被机场几十元的面条、医院几百元的感冒药、子女几万元的教育费、高速公路高昂的过路费、美容院几百元一张的面膜等等暴利费用所困挠。
2007年已过,哪些暴利行业会再次榜上有名,虽然目前还是一个谜,但无庸质疑的事实是,暴利并非房地产一家的专利,它已经严重影响了普通百姓的生活质量。
因此,如何抑制暴利,用行政管理和法制手段给老百姓一个最大限度的公平,确实应该摆到议事日程的首位。
从严格的意义上说,1995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,由当时的国家计委发布实施的《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》是我国现行反暴利的规范文件。在这部文件中,界定了暴利与合理利润的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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